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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农安县第一中学食堂和塑胶田径运动跑道建设项目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24〕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建筑设计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来进行公开招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建食堂1栋,建筑面积2013.99平方米;新建塑胶田径运动跑道4078平方米,足球运动场5490平方米,篮球运动场840平方米,排球运动场162平方米,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5计划工期:2024年8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实施工程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项目业绩。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和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地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有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无在建工程;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情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情况良好承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实施工程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联合体一定要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估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年度信用评估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公司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示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不需要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就可以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方式,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1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