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鹤山区高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鹤山区高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获取采购文件后,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鹤壁市鹤山区高级中学校本部操场做改造提升。改造内容有:拆除工程、篮球场地铺设、足球场地铺设、跑道铺设、下水道维修等鹤山区高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做出资格条件承诺。
3.2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的人员不足)的建筑企业或工程监理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标无效。
2、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资格要求中资料加盖公司公章领取采购文件。
备注:发送(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z b 09012016@163.c 0 m)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